对于对违章结果不服的情况,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种方式进行救济。请注意,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处罚仍将继续执行。
如果您对交通行政处罚结果不满,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您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对交通行政处罚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情况。
行政诉讼的受理法院是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和相关材料。法院将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的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法院将进行审理,并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处罚仍将继续执行。因此,如果您对违章结果不服,建议尽快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