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因此,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的具体时间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总之,根据不同的情况,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会有所不同,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理。
以上是关于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和流程。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的汽车之家问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