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2009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0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电动车撞上停在路边的汽车,处理赔偿问题需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如果汽车停在停车位上,那么电动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然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接下来需要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看管财物,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同时不得逃逸,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条件包括:必须是车辆事故,
交强险不能给自己修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这个受害人指的是事故发生的第三方受害人。然而,两辆车相撞后是相互赔偿的。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