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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悬挂车牌怎么处理?

2024-09-03 18:28 发布

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牌证,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 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2. 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3. 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容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

如果以上处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 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牌证,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 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3. 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4. 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容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

以上是我对未悬挂车牌处理问题的看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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