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驾驶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和掉头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九)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对于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机动车,若需临时上路行驶,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条款,此类车辆在上路前,必须确保已获得临时通行牌证。这是法律对机动车合法上路行驶的基本要求,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警
对于电动观光车能否上道路行驶,答案是明确的:它们并不合法。根据相关法规,驾驶电动观光车上路而未持有汽车驾驶证,将会被视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这样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甚至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电动观光车之所以
关于未悬挂车牌号的法律问题: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若未按规定挂载车牌,将会面临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者必须确保车辆上路时悬挂清晰、完整的号牌,同时携带行驶证和必要的标志。任何试图遮挡或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