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卡车,通常指四轮驱动的高性能轻型卡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的定义,多用途载货汽车是指具有长头式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员),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护栏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因此,多用途车通常被称为皮卡。
旅行车是一种主要为运载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既可以牵引其他车辆,也可以不牵引拖车。货车一般称为卡车,也称货车,它们属于商用车的范畴,主要用途是运输货物。根据车重,货车可以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种。
中国社会对货车的分类是混乱的,但新国标《汽车和挂车类型术语及定义》将货车划分为商用车,并细分为: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车牵引车、越野货车、特种作业货车和特种货车。
总结来说,多用途货车是一种具有高性能的轻型卡车,主要用于运输货物。
它通常被称为皮卡,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定义,其驾驶室结构为长头式,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员),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护栏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
此外,根据车重,货车可以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种,而在中国,货车的分类根据发动机的总质量和排气量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