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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电动车临牌什么时候结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专用车道的使用规则,以及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的通行规则。根据这些规定,无锡市对电动自行车的临时信息牌设立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结束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车辆将不得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在遇到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时,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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