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右转,然后左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规定的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岛,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向路口中心左侧转弯。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四、遇有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有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在路口外停车;六、遇同车道前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然后停车等待;七、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八、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交叉路口前要停车观看,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九、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
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果在十字路口遇到右转车辆,应当让左转车辆先行。此外,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规定的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岛时,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向路口中心左侧转弯。转弯时需要打开转向灯,并在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4.遇有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有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应当在路口外停车;6.遇同车道前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然后停车等待;7.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应当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8.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进入交叉路口前要停车观看,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9.转弯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行车时,需要遵循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和右侧先行的原则进行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在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通过后再行驶。驾驶员
十字路口的优先通行原则是右侧通行原则、分道行驶原则、安全通过原则。具体来说: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驾驶员需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需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3、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开车遇到红灯时,应先缓踩刹车,然后踩死离合器,接着缓踩刹车,踩死后再放一点,使车辆稍微前移,然后再踩死离合器。换挡时,将挡位挂至一档,为绿灯亮时的起步做好准备。 当红灯转为绿灯时,应先抬离合器,使车辆处于半联动状态,然后放松刹车,缓放离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