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注销驾驶证的几种情况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车管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 死亡;
  2. 申请注销;
  3.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申请注销的;
  4. 身体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身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6. 被发现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被责令社区戒毒,在社区接受康复治疗,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吸食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的;
  7. 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的;
  8.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换发的;
  9. 年龄超过70周岁,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状况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状况证明的;
  10. 年满60周岁,持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专用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年满70周岁,持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专用机动车驾驶证;
  11.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者驾驶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以上是注销驾驶证的几种情况,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出现上述情况,车管所将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