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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换车保留原牌规定

在广州市进行车辆更换时,可以保留半年的原车牌。如果持有原车牌号码超过三年,可以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但需要在旧车注销后的半年内将新车上牌。要保留新车的原车牌指标,需要先完成旧车的过户手续,然后向车管部门申请保留原车牌指标的审批,等待时间大约为一个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机动车迁出、共有人变更、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并使用原车牌号一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如果夫妻共同拥有机动车,将机动车所有人的登记名称变更为另一方的名称,并且婚姻关系已经满一年,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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