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驾令”即“限制驾驶车辆”,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含个人名下的小汽车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车)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出行空间。
法院决定限驾的,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同时,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发现限驾被执行人有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行为的,可向法院举报。
如违反“限驾令”,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以解除“限驾令”,如果在限驾期间提供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也可以解除“限驾令”。
2021年,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向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孔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据悉,这是江西省法院发出的首张“限驾令”。
深入解析:在全国范围内,多个省份已经实施了针对“老赖”的严格限驾令,旨在强化对失信人员的约束和法律责任的执行。湖北、浙江、福建、江苏、四川、安徽和广东等地的法院和交通管理部门联手,确保“老赖”无法逃避法律制裁。 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法院的举措
2023老赖限驾令全国开始了吗?目前还不是全国执行。限驾令是一项旨在解决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将汽车转登记到亲戚朋友名下,自己仍享受驾驶权利等失信行为的政策。虽然该政策已经明确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型汽车”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但
目前,限驾令已经在湖北、浙江、福建、江苏、四川、安徽、广东等多个省市开始实施,但仅仅是个别城市的法院制定了限驾令。针对违反“限驾令”的“老赖”,福建省厦门市同安法院联合交警部门,结合交警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处罚。广东省法院更是将相关《限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