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车辆交强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当地交通大队窗口查询;
2. 拨打114热线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输入车辆号牌及发动机号后六位,收听交强险信息;
3. 到本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办公大厅使用触摸查询终端;
4. 登录机动车违章查询网进行免费查询。
若对交通违章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1. 被处罚人不服警告、罚款、拘留裁决,可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不服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裁决,可在接到通知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被处罚人不服吊扣驾驶证裁决,可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3. 对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饮酒、服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以及过度疲劳驾驶。
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并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
对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