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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违章处理新规

2024-04-16 15:07 发布

为了打击买卖积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升级了全国电子警察办案系统。

从3月1日起,驾驶员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绑定身份信息,在线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法电子眼记录。这意味着,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先对相应车辆进行实名登记,由此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绑定后才能处理。3月1日以前,如需处理他人车辆违法电子眼,可直接在警岗便民服务点、警行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办理。但3月1日以后,如果想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非法电子眼,需要去单独的标志,绑定车辆后再处理。

小王违章驾驶小李的车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此前,小王可以带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但3月1日以后,小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驶证去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了,这是违法的。他需要签字装订后才能办理。

驾照绑定的限制

一个人只能同时绑定其他三个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只能绑定三个别人的驾照;一个人积累的历史不可能把其他人束缚在五辆以上的车上。面签的具体步骤是: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绑定车主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对面绑定。如需绑定多辆车,仍需在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驾照违章处理的注意事项

1. 驾驶人绑定非自己名下的车辆处理“电子警察”属于违法行为,仅适用于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简易程序。

2.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处理非机动车违法“电子警察”。

3. 3月1日前,通过网络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规行为的原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bi。

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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