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指从第一次取得驾驶证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满分12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的记分少于12分,那么这些分数将被清除,但如果还有罚款未支付,这些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
如果考试合格,驾驶证将会被清退并交回,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24分,车管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这个考试的难度和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相同。
驾驶证累计记分0分后,下一个记分周期会重新开始计分。这是因为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证之日起算。 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分,或者记分未达12分且已缴纳罚款时,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会清零,下一个记分周期将重新从0分开始。如
当C驾驶证增驾摩托车后,记分周期仍按照初次领取C驾驶证的日期计算,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因为增驾只是扩大了准驾范围,并不会改变记分周期的起始点。在这12个月的记分周期内,不论是驾驶C准驾车型的汽车,还是增驾后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记分都
新拿到的驾驶证并非自然年一年一消分,而是以初次领证日期起算,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进行消分。从领证那天开始计时,这一年里依据违法情况记分,初始分值为12分。只要该周期内扣分未满12分且交清罚款,到发证日期记分系统会自动清零;若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