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建议您去户口所在县区的房管局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主要是用于在其他地方购房时以首套房贷款或者计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