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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车牌在车子报废后可以保留多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车主可以在车子报废后六个月内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机动车用作抵押或机动车报废等情况,都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

以上是关于广州市车牌在车子报废后保留期限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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