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2024-04-16 11:36 发布

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情况: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这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和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土地使用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 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 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后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不是由物业决定,而是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 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果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同意收取一定标准的停车费,那么,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