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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电动车上牌规定

南昌电动车上牌一般有四个标准: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整车质量(净重)不超过40公斤。

2008年4月1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和助力车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为3年;而2008年4月1日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和助力车则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能在南昌市区道路上行驶。

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了解自己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

  1. 直接前往上牌点询问,或者拨打交警大队的电话询问。
  2. 查看自己的电动车型号是否在《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中。

如果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个人车辆:居民身份证、南昌市市区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及其复印件;
  • 单位车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另外,购车发票及其复印件也是必备材料。如果购车发票丢失,可以提交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还需要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上牌规定请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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