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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车标准

2023-12-06 02:32 发布

北京电动车标准如下:

1. 在过渡期结束后,继续驾驶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2. 驾驶拼凑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严重情况如拼改装电池、电机及车身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较轻情况如改装车座、车棚将被罚款500元。

3. 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4.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被罚款20元。

5. 驾驶电动车时,需遵守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规定,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 非北京当地车牌的电动车不能进入市区。

7. 在北京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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