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乘坐面包车,过路费按照二类车标准收取。8-19座的面包车属于二类车,20-39座的面包车属于三类车,车类越高,收费标准越高。
根据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进行了调整。一般来说,二类车比一类车多收费10元。
一类车的定义是根据DB11/122-2006标准,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包括驾驶座,不超过六个座位,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用于载客的机动车。
当面包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按照客车收费标准收费;当面包车在公路上行驶时,按照货车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还会根据车辆类型和超重量程度进行调整。
例如,十座面包车在一级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是每公里0.43元,而在二级公路上的收费标准是每公里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