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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米货车新政策

2023-12-06 11:34 发布

4.2米货车新政策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总重量不能超过4.495吨,这是新政策对货车总重量的限制。

2. 发动机的排量不能超过2.5升,冷藏车的排量不能超过3.0升。这是新政策对发动机排量的限制。

3. 货箱的内部尺寸不能超过2.1米,这是新政策对货箱尺寸的限制。

4. 轮胎宽度不能超过195mm,这是新政策对轮胎尺寸的限制。

5. 蓝牌自卸车的总长不能超过5米,货箱的宽度不能超过1.8米,而且必须使用单胎。这是新政策对自卸车的限制。

6. 大于3.5吨的仓栅式货车,货箱的结构必须采用多层式仓栅结构。这是新政策对仓栅式货车的要求。

7. 除了自卸车以外的普通货运车不得使用自卸底盘。这是新政策对普通货运车的限制。

货车分类标准如下:

1. 一类货车:2轴,车长小于6000mm,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2. 二类货车:2轴,长度不小于6000mm,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3. 三类货车:3轴,根据车辆总轴数,按超限运输车辆计算

4. 四类货车:4轴,按总轴数,按超限运输车辆计算

5. 五类货车:5轴,按总轴数,按超限运输车辆计算

6. 六类货车:六轴及以上货车为超限运输车辆,按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以上就是4.2米货车新政策的具体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申报的轻型货车产品应当增加货厢材质、厚度、重量等参数信息,小微型载客汽车产品应当增加座椅布置、固定方式等参数信息。新申报产品及已列入《公告》的在产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本通知附件《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新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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