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质量事故又可以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
具体如下:一级重大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如下:(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的,质量事故可以分为4个等级。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般质量事故指的是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则是指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是按照事故造成损失程度进行的,因此在工程施工中,我们一定要注重质量控制,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