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和第89条的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执勤交警可以对其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
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将会被罚款200元并记2分。此外,货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但不会记分。
货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是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并记2分。如果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为了自身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货车副驾驶应该系好安全带。如果发现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可以向执勤交警报告并进行举报,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