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警扣车后一直不处理,可能会导致车辆被拍卖或者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如果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被扣留的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交警扣车后具体处理的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的资料,如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等。
2.前往交警队指定的地方,处理相关的违规,缴纳罚款。
3.领取公安交通管路行政处罚决定书、扣留机动车返还通知书。
4.去停车场,把车辆领取回来。车主签字领回车辆之前,需要先检查下车辆是否有受损的情况。如果有受损,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遇到交警扣车后一直不处理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处理流程,避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