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与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有所不同。具体而言,非营运车辆的报废规定如下:
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报废。
除了上述车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没有使用年限限制。
而营运车辆的报废规定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2年。
公交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
对于微型营运货车,报废年限是8年,而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是10年。
机动车报废的流程如下: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登记岗会受理申请,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需要持《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会经过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拍照。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车主需要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若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时,需要按照原营运车的规定报废时间进行报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电动车并没有固定的报废年限,但一般来说,电动车的使用寿命大约在3-5年之间。要准确评估电动车的实际使用年限,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电动车行驶的总里程数是一个重要参考。行驶里程越多,电池和电机的磨损程度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定期检查电动
国三车的淘汰时间:国三货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根据我国交通部门的规定,私家车报废条件为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然而,许多国三车辆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国三货车的强制报废年限并不是固定的8年或10年,而是根据具体规定可延长至15年。考虑到国三
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由于其特殊性,不存在尾气排放问题,因此对于非营运的小型和微型新能源汽车来说,报废标准主要依据行驶里程进行衡量,即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汽车需要报废。同时,参考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寿命通常在5到8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