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坡道的设计规范是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规定的,其中最高坡度不得超过1:12,且每段坡道的长度应在9米以内,高度在0.75米以内。公共场所应设置低于15度的无障碍通道。以下是无障碍坡道的设计规范:
1.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度不小于1.2米,坡度不大于1:12。
2.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度为1.2米,坡度为1:12,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米。
3. L坡道:坡面宽度为1.2米,坡度小于1:12,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米。
此外,为了方便残疾人停车,标准尺寸的残疾人停车位应为2.8米乘6米。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建议坡度不得大于1:50。停车位的一侧或与相邻停车位之间应留有宽1.2米以上的轮椅通道,相邻两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可共用一个轮椅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