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教育是指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及校车驾驶人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教育内容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防御性驾驶知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当机动车使用多年后,是否应该废弃、卖给报废企业或丢弃在家呢?这样做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包括对新车上牌和驾驶证审验的影响。 首先,未进行报废或注销的机动车将带来新车无法上牌和驾驶证无法审验的问题。一旦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未经过审验并办理注销手续,
驾驶证被扣分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如果扣分未达到12分,需要及时缴纳罚款,以消除扣分记录。2. 当扣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七天内参加学习和考试,以消除扣分并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对于持有AB类驾照的驾驶者,扣满12分后还需办理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需要参加审验教育。但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分为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