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让行人会扣3分,同时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到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6.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8.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9.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1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11.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2.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本法另有规定,将依照规定处罚。
不避让行人一般会被扣除3分。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在有斑马线和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机动车应当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也应减速慢行,确保行人安全通过。如果未遵守这些规定,将被认定为不避让行人,并面临扣分及罚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道时不停车让行将处以扣驾驶证3分,罚款的处罚。具体而言,根据该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此外,根据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
交通违章代码1058是指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该违法行为将被处以0分的扣分,罚款100元,其他处罚无。作为汽车之家的一员,我们呼吁大家在交通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交通出行守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