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超限超载新规定是:
1. 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 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根据以上规定,超限超载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河南省实施的新一轮超限超载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效率。根据新标准,车辆的超载情况被严格划分,具体如下: 1. 两轴车辆,若车货总重超过20吨,将被视为超载; 2. 三轴车辆,总重超过30吨的将被认定为超载; 3. 四轴和五轴车辆,总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