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车的规定:
1. 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 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或者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者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者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时,不得超车。
3. 不得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根据相关法规,济南市车辆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如果机动车被盗抢,车主无法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当机动车被盗抢后,车主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受案证明等文件,前往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备案。 在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对
备案机动车绑定不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机动车的初始登记信息和您现在的情况不符,或者手机号码不符,例如买车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与现在的手机号码不同等。请您仔细检查原因并重新绑定。 备案机动车的具体条件如下: 1、仅允许备案个人名下的机动车,且被备案车
在购买了机动车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如果需要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登记审核岗不会审查以下几项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这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