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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客车摇号规则

2024-04-24 16:47 发布

北京小客车摇号规则:

1. 增加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配置渠道。指标分为两种,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普通指标: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新能源指标:无车家庭以积分多少排序。

2. 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新能源指标:2021年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7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3年后8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普通指标: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

3. 指标配置频次变化。由每月申请调整为每年1月1日到3月8日,8月1日到10月8日集中申请;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份、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4. 鼓励存量车油改电。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5. 取消申请更新指标时限。车辆出售、报废后不再要求必须12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

6. 一人只能选择一个更新指标。名下多车个人在车辆更新时只能选择申请1个更新指标,多余车辆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

7. 新增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完成固有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拥有摇号资格的个人必须未在本市注册小客车,且持有驾驶证,满足特定条件者也可有资格摇号。

(1)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本人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 京军人和武警:本人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有效军(警)身份证件及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3) 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 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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