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绿牌电动车的使用时间将截至2023年8月31日。
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于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从本条例实施之日起计算。过渡期结束后,这些车辆将不再允许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号牌。
对于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其号牌有效期为十年,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号牌有效期届满后,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当地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如果不再延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南宁绿牌电动车的使用时间将截至2023年8月31日,因此,如果您拥有一辆南宁绿牌电动车,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