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上的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时速为100km,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时速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时速90公里。但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速度的规定不一致,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一次扣3分。除非有紧急情况,在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养护路段,应当根据站点选择限速标志牌行驶。
然而,新手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当注意,可以以80公里的时速慢慢行驶,但是不要占用超车道。因为占用超车道不仅对其他车辆造成不便,而且对自身安全也有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