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时,将被扣除12分。
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以下是一些记12分的违法行为: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载;
4.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7.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8.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9.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