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是指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在本市中心城区通行的个人自用、单位公务等之需的非营业性客车上牌指标,包括个人客车额度和单位客车额度。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个人客车额度和单位客车额度将分场、定期拍卖。个人客车额度拍卖采用无底价方式,单位客车额度拍卖采用有底价方式,底价为同月个人客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拍卖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客车额度证明根据每次投放数量等量印制,并由拍卖机构向客车额度买受人发放。客车额度证明由额度管理办公室负责监制和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严禁伪造、涂改、转让客车额度证明。在额度审查中收缴的额度证明等相关材料在销毁时应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规定,个人客车额度限用于不超过9座的生活性小型客车。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交通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