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停车辆的处罚与扣分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并指出违法行为,要求其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拖车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此外,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总之,逆停车辆一般不会扣分,但会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同时,遵守以上规定,确保车辆合法停放,以避免被处罚。如果出现违法停放的情况,可以联系相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