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机动车违章处理方法:
1. 可以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开具处罚单,然后再去银行缴纳罚款。
2. 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V2.8.4,安卓版本)进行网上处理。驾驶人需先通过该平台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2. 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3. 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计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满足上述条件的,驾驶人可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记分需驾驶证对应的本人亲自到车管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