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近交替打光的次数如下:在夜间行驶时,如果通过急弯、坡路、拱桥或者人行道,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3次;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也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3次;在超越前方车辆时,同样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3次。
远近交替打光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灯光控制拨杆,另一种是通过灯光控制旋钮。在使用灯光控制拨杆时,先打开近光灯,然后往自身方向拉一下灯光控制杆,远光灯临时开启,松手后拨杆回弹,远光灯自动关闭,近光灯依然保持常亮,这样就完成了一次远近光灯交替使用。
而在使用灯光控制旋钮时,先拧到近光灯的位置开启近光灯,然后再使用方向盘左侧的灯光控制杆,往自身方向拉一次控制杆,远光灯临时开启,松手后回弹,远光灯自动关闭,这样就使用了一次远近光灯交替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在远近交替打光时出现使用次数不足的情况,否则可能会对其他车辆产生干扰,影响行车安全。同时,在使用远近光灯时,也需要注意不要照射到其他车辆的驾驶员眼睛,避免对其他车辆产生影响。因此,在夜间行驶时,要合理使用远近光灯,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