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如果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停放、临时停车的规定,只会给予口头警告,不会扣分。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将会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如果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普通道路停车不会被扣分。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只会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