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如果出现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会被扣3分,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如在缓堵、断续行进、等信号灯等情况下出现上述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使用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或手持手机等电子设备通过观看屏幕、操作设备的方式收发短信微信,观看浏览抖音、快手、微博等APP以及玩游戏等;而使用手机支架固定手机等电子设备后,通过观看屏幕、操作设备的方式去收发短信微信、观看视频、浏览APP页面、玩游戏等,与手持设备进行相应动作的危险性是接近的,都是将视线和注意力集中到屏幕上,因此也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虽然使用蓝牙等不作违法处理,但这种行为不提倡,因为这种情况下司机注意力仍然会被分散,影响安全行车。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如下: 车辆所有人:若车辆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车辆已交付但未过户,实际支配车辆运行者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驾驶人:直接实施交通事故行为的驾驶人通常是诉讼主体。如果驾驶人在执行职
车辆出险并不一定需要投保人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特定情况下,被保险人或经同意的驾驶人也可以办理出险手续。被保险人作为权益人,在事故发生时拥有报案理赔的权利。如果合法驾驶人出险,同样可以履行相应的手续。 办理出险时,相关人员需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通告》的精神,陕西省推行了一项便民利民的新措施。这项措施旨在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