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三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如果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组织、参与实施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