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待转区是专门为左转车辆设置的区域,不能停在斑马线上。
设置待转区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左转车道的蓄车量,减少驾驶员左转通过路口的等待时间,在左转通行时间内,让更多的左转车顺利通行,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事故车辆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需要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对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果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可以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如果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或不同意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在驾驶过程中,走错路是常有的事情,但不必惊慌失措。关键在于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并尽快回到正确的路线上。首先,保持冷静是至关重要的。不要因为一时的错误而慌乱,以免做出错误的决策。 如果发现走错路,应立即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寻找
在驾驶过程中,有效防止违章对于保障行车安全至关重要。违章行为不仅会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还会对驾驶记录产生诸多影响。首先,了解交通规则是防止违章的基础。驾驶员需要熟悉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的含义,以及不同道路类型的限速规定。例如,在城市道路
在道路上安全地完成车辆掉头操作是一项每位驾驶者都应掌握的重要技能,对于确保交通顺畅也具有显著意义。首先,安全掉头的关键在于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决定掉头之前,务必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包括前后方的车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等。使用车辆的转向灯,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