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限行的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处150元罚款。
3.受限行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或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4.同一辆受限机动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
5.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只处罚一次。根据规定,处罚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而如果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自2025年起,杭州市实施了一项新的限行规定,主要针对浙A号牌车辆,以减少交通拥堵并改善空气质量。这一规定涉及了限行时间、限行路段以及限行范围。 首先,关于限行时间,规定指出在工作日的高峰时段(早高峰7:00至9:00,晚高峰16:30至1
根据2025年的浙A号牌限行规定,我们了解到在错峰限行区域内,车辆需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具体来说,浙A新能源普通路段不限行,但在西湖景区有限行规定。同
本次“错峰限行”调整主要为配合“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以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基本平稳。 根据2025年杭州限号表,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限行规定如下: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