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分扣完后,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完成学习后,需要在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除并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除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记分分值和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根据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时,需要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