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以下区域(包括路段)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1. 东面:云柯中路(广元高速至琶洲大桥)、琶洲大桥、云柯南路(琶洲大桥至新_东路)以西。 2. 南:新_东路、新_中路、新_西路以北。 3. 西:机场路(黄石立交至三元里大道)、三元里大道(广元西路以北)、广元西路(三元里大道以西)、环市西路(广元西路至西昌立交)、增槎路(增步桥至西昌立交)、增步桥、珠江(增步桥至人民桥)。 4. 北: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南(黄石东路至广元中路)、广元中路(白云大道东南段)、广元东路、广元高速(云柯中路西段)向南。 此外,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路、内环路(含A线、B线及高架辐射)和过江隧道通行。 同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以下车辆上道路行驶: 1. 非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2. 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这些规定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包括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