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慢车道的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这是高速公路车道行驶速度的最低要求,以确保行车安全。此外,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对于多条车道的情况,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这些规定旨在保持行车秩序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当您驾驶在慢车道时,一定要注意保持车速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上,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