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暂住证,暂住人口还应提交在常居住证明。
如果在本地工作并在单位暂住,需要提供单位证明;如果在本地租赁房屋暂住,需要提供房东与派出所签定的《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在本地自购房屋暂住,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证明原件。
同时,电动车的发票、合格证原件也是必备的材料。
车辆标准要求符合新国标,有CCC认证证书,电动车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伏特,鞍座长度小于等于0.35米,车速达到15千米每小时时发出提示音,最高车速小于等于25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千克,车体宽度小于等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小于等于1.25米,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车上牌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前往电动车上牌点(车管所北大门),填写登记表并进行验车;
2. 到窗口进行登记;
3. 安装牌照。
电动车牌照是悬挂于电动自行车上的牌,与机动车牌照类似,需要绑定个人身份信息方可上牌。电动车上牌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满16周岁,车辆的技术数据规格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属实、身份信息证明不符或车辆被改装过,将不予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