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不允许掉头的标志的情况下,左转专用道可以掉头,但如果有红绿灯,就需要以红绿灯为准。如果强行掉头,将会面临处罚。
当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如果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了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外,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这些特殊地点即使是红灯也不能掉头,而有些情况需要安全才能掉头,对掉头的性质界限没有明确划分。
因此,左转专用道要等红灯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不允许掉头的标志的情况下可以掉头,但在有红绿灯的情况下需要以红绿灯为准,强行掉头将会面临处罚。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驾照无法购买。在中国,买卖驾照是违法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购买或出售任何类型的驾照。驾照的获取必须符合申请人的身体条件,并且必须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只有通过所有考试后,申请人才有资格获得驾驶执照。 购买或出售驾驶证不仅违法,即使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处罚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具体来说,如果驾驶人违反了该条规定的停车要求,则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交警有权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
能脚蹬,也有电机驱动,看上去又和人力三轮车没有区别。这种被称为“电动助力三轮车”的车型究竟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又究竟能不能上路行驶?近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门给出了权威解读。 这种所谓的“电动助力三轮车”安装有动力驱动装置,根据《机动车安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