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使用其他机动车行驶证,将会被记12分,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依据法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会被收缴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将被收缴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能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补办手续,将会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