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赔偿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车主需要对死者亲属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如果车主正常驾驶,没有违章,撞死了人,而家属索要200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事故是由双方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责任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 具体来说,如果非机动车
当坐熟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需要了解清楚: 首先,根据车辆所有人与搭乘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善意同乘和恶意同乘两种情形。善意同乘是指无偿搭乘,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如果在车辆运行中,搭乘者对车辆